·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消费权益
·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谁承担责任?(2007-10-31)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诉讼,哪些法院有管辖权?(2007-10-31)
·消费者、用户因为使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造成本人或第三人人身伤害的,可以向(2007-1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的缺陷产品的含义?缺陷产品中产品的含义?(2007-10-31)
·哪些情形下,生产者可以不为自己制造产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承担责任?(2007-10-31)
·哪些情形下,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的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承担责任?(2007-10-31)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如果是因为销售者的过错使然,受(2007-10-31)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哪些费用?(2007-10-31)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多少?起算点是什么?最长(2007-10-31)
  • 9 条信息  30条/页  页次:1/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图片·资讯 文章

没有信息
  文章搜索:
 
最新更新
 
·交通部:今年中秋节视同国庆高速路
·浅谈“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理解与
·交通事故处理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损害赔偿项目详细列
·苏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如何
·保险公司对驾驶员无证驾驶应承担交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获通过 明确“精神
·乡政府行政违法 企业家申请500万国
·公路管理所为保路限通行 无奈停运司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
推荐信息
 

·没有任何信息

法律咨询:叶怀静主任律师
联系电话∶ 13914965048 传真 0512-50103172 邮编 215300
邮箱∶yelawyer@126.com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898号帝景大厦1502-1505室(点击看地图关于我们
特别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
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