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考虑到我国青少年身心发展状况、文化教育发展水平和智力发展程度而加以确定的,当然也参考了国际上的立法例。确定刑事责任年龄,就是从年龄上规定一个负刑事责任的范围,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我国刑法第17条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3个阶段:(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确定什么年龄开始负刑事责任,是刑事立法中重要的问题之一。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还未具备必要的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虽然也有可能做出某种危害社会的事情,但主要是年幼无知的表现,应当加强教育,不宜追究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6周岁的少年,已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他们毕竟年龄还小,因此,把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严格控制在刑法第17条列举的八种犯罪之内,是必要的和适当的。上列各罪,都是故意犯罪,不包括过失犯罪。已满16周岁的人,体力和智力已有相当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和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17条不仅对未成年人应负刑事责任的范围作了严格的规定,尽量缩小惩罚面,而且考虑到未成年犯的特点,明确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考虑到未成年人的体力、智力发育还未完全成熟,控制自己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还不够强,比成年人更易受坏境的影响;同时未成年人本身各方面发展尚未定型,可塑性较大,他们比成年人更易接受改造。因此,对他们的判刑要较成年人为轻,法律规定要从轻、减轻处罚,这从教育、改造的角度讲是合适的。对不满16周岁(包括不满14周岁)不处罚的,也并不是一概不管,而是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所谓必要的,例如,家中无人管教,或者虽有人管教但确实管教不了,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群众反映强烈,坚决要求政府收容教养。这是一种必要的社会保护措施,对保护未成年人和维护社会安全都是有利的。因此,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