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借款合同[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事务所-昆山律师-昆山律师在线咨询-昆山法律顾问网-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昆山分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法制新闻
|
律师服务
|
仲裁诉讼
|
合同律师
|
婚姻家庭
|
损害赔偿
|
行政法律
|
公司律师
知识产权
|
刑事律师
|
金融律师
|
法律解读
|
劳动律师
|
房产律师
|
法律法规
|
四维刊物
|
在线咨询
最新更新
更多
·
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
昆山劳动合同
·
离婚协议书范本
·
建筑安装工程征用土地合同
·
商品房购销合同
·
劳务协议(兼职合同)
·
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
房屋租赁协议范本
信息推荐
更多
·
商品房购销合同
·
测绘合同
·
工程保证契约书
·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1)
·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2)
·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等的使用说明
·
国际BOT投资合同格式
·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1)
·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2)
热点信息
更多
·没有任何信息
位置:首页 >> 法律解读
位置:
昆山律师网
>>
合同范本
>>
借款合同
>> 正文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借款合同
【字号
大
中
小
】 录入:
Admin
更新时间:2007-11-24 阅览:次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经借款方申请,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
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用于_____
__,预计分年用款为: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二条 借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
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贷款方审查凭以供应资金。贷款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
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如因贷款方责任,资金供应
不及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借款方在贷款方开立帐户,根据工程情况将贷款按月(季)分次转到
存款户支用,全部贷款由贷款方监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
权停止发放和收回贷款。
第四条 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共为_
_年__个月。其中建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还款期从_
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分年还款计划如下: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五条 贷款利息,按年息___%计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
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
息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
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六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1
.企业自有资金;2.基本建设收入;3.交纳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润和经税务机
关批准减免的税金;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基金;5.实行投资包干分成部分。(
附:贷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表)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___________方式提供担保。担保协议作
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 全部贷款到期,贷款方发出逾期通知3个月后,借款方仍不归还的,
贷款方可以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方或担保方收回贷款。
第八条 如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产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
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失效。本合同签订
后借款方如果超过3个月以上不使用贷款,合同即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份,借款方主管部门、保
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
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财税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市)行审查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
省分行审查意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分享到:
[
在线提问
]
上一条: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借贷合同
下一条: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更新改造措施借款合同
相关信息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页
】【
收藏本页
】【
关闭窗口
】【
返回顶部
】
法律咨询:叶怀静主任律师
联系电话∶ 13914965048 传真 0512-50103172 邮编 215300
邮箱∶yelawyer@126.com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898号帝景大厦1502-1505室(
点击看地图
)
关于我们
特别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
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