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书[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事务所-昆山律师-昆山律师在线咨询-昆山法律顾问网-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昆山分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法制新闻   |   律师服务   |   仲裁诉讼   |   合同律师   |   婚姻家庭   |   损害赔偿   |   行政法律   |   公司律师
知识产权   |   刑事律师   |   金融律师   |   法律解读   |   劳动律师   |   房产律师   |   法律法规   |   四维刊物   |   在线咨询
最新更新
 
·拘传证
·讯问笔录
·出具收养登记证明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受理海
·海损事故责任限制申请书
·民事裁定书(中止或终结诉讼用)
·民事裁定书(中止或终结执行裁判文
·民事裁定书(终结督促程序用)
·民事裁定书(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用)
·民事裁定书(终结特别程序用)
信息推荐
 
·民事裁定书(中止或终结诉讼用)
·民事裁定书(中止或终结执行裁判文书用)
·民事裁定书(终结督促程序用)
·民事裁定书(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用)
·民事裁定书(终结特别程序用)
·民事裁定书(准许或不准撤回上诉用)
·民事裁定书(准许或不准撤诉用)
·民事裁定用(诉前财产保全用)
·民事调解书(二审民事案件用)
·民事调解书(一审民事案件用)
热点信息
 

·没有任何信息
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  
遗嘱公证书
【字号 】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07-11-24   阅览:
1.格式 遗嘱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 
×××(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 
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 
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2.说明 
  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及其他事务,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 
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 
法的行为。经过公证的遗嘱一般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如果有几份遗嘱同时存在,以 
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 
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 
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 
  (2)立遗嘱人应当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 
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 
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 
  (3)申请遗嘱公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①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 
证、户口簿等;②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③遗嘱的草稿等。 
  (4)公证机关应当为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保密。 
上一条: 曾用名公证书 下一条: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书(1)
相关信息

法律咨询:叶怀静主任律师
联系电话∶ 13914965048 传真 0512-50103172 邮编 215300
邮箱∶yelawyer2008@yahoo.com.cn
关于我们
地址∶昆山市长江南路1128号日月星城国际商务中心321室(点击看地图
特别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